在“高薪工作”的诱惑下
不少人为圆“淘金梦”
被骗入了偷渡出国的圈套

而国境的另一边
大概率并非你想象中的“天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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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真在“异乡”等待偷渡者的
不是暴富的美梦
而是法律的严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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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介绍

近日,雁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王某组织偷越国境、李某等12人偷越国境一案,现该案已生效。
经审理查明, 2018年,黄某(在逃)、赵某(在逃)组织招聘厨师到缅甸工作,具体工作委托被告人王某和黄某(在逃)负责。2018年12月15日,被告人李某、高某等约30人,先后到达绵阳市火车站集合,由王某、黄某带领上述人员,从绵阳火车站乘坐黄某租赁的大巴车前往云南省勐海县打洛镇,后又乘坐摩托车到达中缅边境,再乘坐皮划艇偷渡到缅甸小勐拉。王某负责前期部分人员面试、途中协调司机、清点人数、找餐厅、中途换车等事务。
雁江区法院根据查明事实,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;判处李某等12人拘役五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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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
法官说法
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依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(一)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集团的首要分子;
(二)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 人数众多的;
(三)造成被组织人重伤、死亡的;
(四)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;
(五)以暴力、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;
(六)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;
(七)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。犯前款罪,对被组织人有杀害、伤害、强奸、拐卖等犯罪行为,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、伤害等犯罪行为的,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。
Q
法官提醒
法官提醒,不管是组织、帮助他人偷渡还是自己偷渡都将构成犯罪。偷渡行为不仅危害国家安全,还可能因此危及自己人身安全,被卷入赌博、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中;在疫情防控时期,还可能给个人、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感染风险。外出务工,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办理出入境手续,通过合法途径出入境。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只有尽早回国投案自首,争取从宽处理才是唯一出路。
来源: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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